一、項目概況及招標人聯系方式
詳見公告正文
二、施工標段投標人資格條件要求
資格審查條件(資格最低條件)
項 目 |
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要求 |
法人資格 |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有效的獨立法人營業執照。 |
注冊資金 |
公司營業執照注冊資金在5000萬元及以上 |
資質等級 |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公路機電工程分項一級資質。 |
安全生產許可證 |
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
資格審查 |
根據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發布公路工程從業企業資質名錄的通知》(廳公路字﹝2011﹞114號文),對于具有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公路機電工程分項一級資質的投標人,資格審查時未列入“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的投標人(或投標人投標文件中載明的信息與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發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標人的資格條件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將否決其投標。 |
資格審查條件(財務最低條件)
財務要求 |
1、近三年的年平均營業額應不小于1億元人民幣; 2、為所投標段承諾的流動資金不低于500萬元人民幣。 |
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條件)
業 績 要 求 |
近五年內( |
信譽要求 |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責令停業的; (2)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3)投標人在近三年內因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或其它原因被交通運輸部(原交通部)或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處罰并且目前正處于處罰期內; (4)投標單位、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施工標段指項目經理(以及備選人)近10年內(若投標單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10年,則投標單位以成立之日為查詢起始時間即可,人員查詢須查詢近10年)存在行賄犯罪記錄;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
注:投標人在投標文件正本中需附檢察機關出具的《檢查機關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原件(對于已開通“行賄犯罪檔案網上查詢平臺”的省份,投標人提供檢察機關網站下載打印的“查詢結果告知函”視為原件)。
資格審查條件(人員最低條件)
人 員 |
數量 |
資 格 要 求 |
項目經理 |
1名 |
相關專業工程師及以上,至少擔任過1個類似項目(ETC項目)的項目經理職務(以資歷表填寫為準),要求持有公路工程或機電工程或通信與廣電工程壹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或臨時執業資格證書(要求建造師注冊單位必須與投標單位名稱一致,評標時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與城鄉建設部一級建造師網上查詢,查詢無結果的視為無壹級建造師資格;持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的人員,年齡必須不大于60周歲且按要求參加了繼續教育并進行了延續注冊,否則不予認可),并取得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且在有效期內。 |
項目經理 備選人 |
1名 |
|
項目總工 |
1名 |
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至少擔任過1個類似項目(ETC項目)的總工程師職務(以資歷表填寫為準)。 |
項目總工 備選人 |
1名 |
|
財務負責人 |
1名 |
助理會計師及以上(從業資格證不予認可),至少擔任過1個類似項目的財務負責人職務(以資歷表填寫為準)。 |
財務負責人 備選人 |
1名 |
三、施工標段評標辦法
評標辦法(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
條款號 |
評審因素與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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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過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評審的數量 |
通過第一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初步評審的投標人,按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綜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序,選擇前5名進入第二信封(投標報價和工程量清單)的評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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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式評審與響應性評審標準 |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 a. 投標函(第一個信封)按招標文件規定填報了項目名稱、標段名稱、投標擔保金額、工期及工程質量目標; b. 投標函附錄的所有數據均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c. 投標函、自律承諾書、承諾函、流動資金承諾書文字與招標文件規定一致,未進行修改和刪減; d. 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內容編制了施工組織設計及項目管理機構相關圖表; e. 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定填寫; f. 投標函、自律承諾書、承諾函、流動資金承諾書簽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書的公證書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g.投標文件簽署人字跡應與經公證的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授權委托書中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署字跡一致。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簽字、投標人的單位章蓋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自律承諾書、承諾函、流動資金承諾書的內容應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招標文件規定位置簽署姓名并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招標文件上所有要求蓋章的地方必須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3)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金額、形式、時效和內容提供了投標擔保: a. 投標擔保金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金額; b. 若采用電匯或轉賬支票,投標人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之前,將投標保證金由投標人的基本賬戶一次性匯入或轉入指定賬戶; c.若采用銀行保函,銀行保函的格式、開具保函的銀行、銀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4)投標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簽署投標文件的,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的授權委托書,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授權人和被授權人均在授權書上簽名,未使用印章、簽名章或其他電子制版簽名; b. 附有公證機關出具的加蓋鋼印、單位章并蓋有公證員簽名章的公證書,鋼印應清晰可辨,同時公證內容完全滿足招標文件規定; c. 公證書出具的日期與授權書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5)投標人法定代表人若親自簽署投標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上簽名,未使用印章、簽名章或其他電子制版簽名; b. 附有公證機關出具的加蓋鋼印、單位章并蓋有公證員簽名章的公證書,鋼印應清晰可辨,同時公證內容完全滿足招標文件規定; c. 公證書出具的日期與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未超過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限。 (7)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未出現有關報價的內容。 (8)投標文件未附有招標人不能接受的條件。 (9)權利義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a. 投標人應接受招標文件規定的風險劃分原則,未提出新的風險劃分辦法; b. 投標人未增加發包人的責任范圍,或減少投標人義務; c. 投標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驗收、計量、支付辦法; d. 投標人對合同糾紛、事故處理辦法未提出異議; e. 投標人在投標活動中無欺詐行為; f. 投標人未對合同條款有重要保留。 (10)投標文件響應了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 (11)投標文件(包括設備技術指標等)響應了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 (12)投標人對關鍵設備提供相關資格證明文件、相關技術資料(產品說明書或印刷宣傳材料原件)及售后服務資料。 第二個信封(投標報價和工程量清單)評審: (1)投標文件按招標文件規定的內容及格式填寫,組成齊全完整,字跡清晰可辨。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簽字、投標人的單位章蓋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投標函、已標價工程量清單(包括工程量清單說明、投標報價說明、計日工說明、其他說明及工程量清單各項表格<工程量清單表5.1、表 (3)投標人填寫完畢的工程量固化清單未對工程量固化清單電子文件中的數據、格式和運算定義進行修改。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工程量清單投標報價匯總表中的投標報價與投標函大寫文字報價必須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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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格評審標準 |
(1)投標人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址:http://gsxt.saic.gov.cn/)中查詢到的“工商公示信息”中的股東信息的截圖; (2)投標人的資質等級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3)投標人的財務狀況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4)投標人的類似項目業績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5)投標人的信譽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6)投標人的項目經理(及備選人)、項目總工(及備選人)和財務負責人(及備選人)資格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7)投標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8)投標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9)投標人的資格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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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
條款 內容 |
編列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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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值 構成 (總分100分) |
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分值構成: (1)施工組織設計,滿分25分。 (2)項目管理機構,滿分30分; (3)業績,滿分20分; (4)履約信譽,滿分10分; (5)財務能力,滿分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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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
條款 內容 |
編列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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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詳細評審標準 |
評標價計算 |
評標價=投標函大寫文字報價[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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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因素與權重分值[2] |
評分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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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
評分因素 |
評分因素權重分值 |
各評分因素細分項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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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組織設計 |
25分 |
對本項目施工管理的總體安排 |
5分 |
對本項目施工管理的總體安排等進行評審,較為合理、可行的得3分,完整、科學的得3~5分。 |
||||
總體施工組織布置及規劃 |
3分 |
對本項目施工組織結構、施工總平面布置圖、施工總體進度計劃等進行評審,內容完整的得1.8分,內容全面并且合理可行的得1.8~3分。 |
|||||||
項目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與技術措施 |
4分 |
對本項目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與技術措施的科學性、合理性,與項目實際結合的緊密程度等進行評審,內容完整的得2.4分,內容全面的并且合理可行的得2.4~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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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保證體系及保證措施 |
2分 |
對是否滿足總工期和階段工期要求、工期保證體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工期保證措施是否合理可行等進行評審,內容基本完整的得1.2分,內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1.2~2分。 |
|||||||
質量、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及保證措施 |
3分 |
對質量、安全生產是否滿足要求、質量管理體系、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合理可行等進行評審,內容基本完整的得1.8分,內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1.8~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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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文物保護、文明施工保證體系及保證措施 |
3分 |
對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文物保護、文明施工保證體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合理可行等進行評審,內容基本完整的得1.8分,內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1.8~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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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風險預測與防范,事故應急預案 |
3分 |
對項目風險預測與防范,事故應急預案等進行評審,內容基本完整的得1.8分,內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得1.8~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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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本項目建議 |
2分 |
對本項目及業主的建議等進行評審,內容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2分,內容全面、符合本項目實際的,得1.2~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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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管理機構 |
30分 |
項目經理(含主選及備選)資歷 |
15分 |
滿足資格審查條件得15分 |
||||
項目總工(含主選及備選)資歷 |
8分 |
滿足資格審查條件得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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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負責人(含主選及備選)資歷 |
7分 |
滿足資格審查條件得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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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因素 |
業績 |
20分 |
近5年完成的類似工程施工經驗 |
20分 |
滿足資格審查條件得20分 |
|||
履約信譽 |
10分 |
履約信譽 |
10分 |
滿足資格審查條件得10分 |
|||||
財務能力 |
15分 |
近3年的年平均營業額 |
15分 |
滿足資格審查條件得15分 |
|||||
1.評標方法
本次評標采用雙信封形式的“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評標委員會依據本章規定的評審標準和程序,對通過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初步評審的投標人進行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對排名在招標文件規定數量以內的投標人的第二信封(投標報價和工程量清單)進行評審,按照評標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但投標報價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同一個標段評標價相等時,按企業注冊資本金較高的投標人優先,注冊資本金也相同時,按《接收投標文件登記表》中遞交投標文件時間較前的投標人優先。
2.評審標準
2.1初步評審標準
2.2分值構成與評分標準
(1)施工組織設計: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項目管理機構: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其他評分因素: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評標價計算方法: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1)施工組織設計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項目管理機構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評標程序
3.1初步評審
(1)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2)串通投標或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法行為的;
(3)不按評標委員會要求澄清、說明的。
3.2詳細評審
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
通過第一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初步評審的投標人數量按本章第1條規定,進而確定其參與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評審家數。
(1)按本章第
(2)按本章第
(3)按本章第
投標人不能證明可以按照其報價以及招標文件規定的質量標準和履行期限完成招標項目的,評標委員會應當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價競標,并否決其投標。
3.3 投標文件的澄清和說明
3.4評標結果
四、監理標段投標人資格條件要求
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條件)
項 目 |
要 求 |
資 質 |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交通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工程專業公路機電工程專項監理資質; 3、根據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發布公路工程從業企業資質名錄的通知》(廳公路字[2011]114號文)規定,資格審查時列入“全國公路工程監理資質企業名錄”。 |
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條件)
項 目 |
要 求 |
業 績 |
近五年內( |
資格審查條件(人員最低條件)
序號 |
監理崗位 |
資格要求 |
最低數量 |
1 |
機電總監理 工程師 |
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并取得交通運輸部(原交通部)頒發的公路機電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且在投標人處進行崗位登記,至少擔任過1個類似項目駐地(或總監)監理工程師職務(以資歷表填寫為準),年齡60歲以下。 |
1 |
合 計 |
1 |
資格審查條件(試驗、檢測設備最低條件)
機電監理試驗室
序號 |
試驗、檢測項目 |
設備名稱 |
單位 |
數量 |
備注 |
1 |
檢測設備 |
逆反射系數測量儀 |
臺 |
1 |
|
色彩色差儀 |
臺 |
1 |
|
||
板厚千分尺 |
臺 |
1 |
|
||
光功率計 |
臺 |
1 |
|
||
光衰減器 |
臺 |
1 |
|
||
RCL測試儀 |
臺 |
1 |
|
||
光時域反射儀 |
臺 |
1 |
|
||
穩定光源 |
盞 |
5 |
|
||
數字萬能表 |
個 |
3 |
|
||
光可變衰減器 |
個 |
2 |
|
||
線纜測試儀 |
臺 |
2 |
|
||
通信測試儀 |
臺 |
2 |
|
||
聲壓計 |
臺 |
1 |
|
||
音頻信號發生器 |
臺 |
1 |
|
||
SDH綜合測試儀 |
臺 |
1 |
|
||
音頻性能分析儀 |
臺 |
1 |
|
||
光萬用表 |
個 |
1 |
|
||
PCM綜合測試儀 |
臺 |
1 |
|
||
綜合布線認證分析儀 |
臺 |
1 |
|
||
計算機網絡分析儀 |
臺 |
1 |
|
||
秒表 |
個 |
1 |
|
||
焊口探傷儀 |
臺 |
1 |
|
||
低速數據測試儀 |
臺 |
1 |
|
||
脈沖數字線路故障測試器 |
臺 |
1 |
|
||
視頻分析儀/信號源 |
臺 |
2 |
|
||
色彩色差計 |
個 |
1 |
|
||
雷達測速器 |
臺 |
1 |
|
||
閉路電視測試儀 |
臺 |
1 |
|
||
數字式功率計 |
個 |
1 |
|
||
交流電源分析儀 |
臺 |
1 |
|
||
絕緣電阻測試儀 |
臺 |
1 |
|
||
電纜故障測試儀 |
臺 |
1 |
|
||
誤碼分析儀 |
臺 |
2 |
|
||
逆反射系數測定儀 |
臺 |
1 |
|
||
雙臂電橋 |
臺 |
1 |
|
||
電子涂層測厚儀 |
臺 |
1 |
|
||
超聲波測厚儀 |
臺 |
1 |
|
||
容量筒 |
套 |
2 |
|
||
2 |
辦公、通訊及 交通設施 |
臺式計算機 |
臺 |
1 |
|
便攜式計算機 |
臺 |
1 |
|
||
復印機(可復印A3幅面) |
臺 |
1 |
|
||
激光打印機 |
臺 |
1 |
|
||
傳真機 |
臺 |
1 |
|
||
數碼攝像機 |
臺 |
1 |
|
||
數碼照相機 |
臺 |
1 |
|
||
固定電話 |
部 |
1 |
|
||
會議室 |
m2/間 |
40/1 |
|
||
車輛 |
輛 |
3 |
|
資格審查條件(財務最低條件)
項目 |
要 求 |
備注 |
財務能力 |
近三年(指2014年度~2016年度,若2016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未出,則需提供2013年度~2015年度)的年平均營業額不小于100萬元人民幣。 |
|
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條件)
要 求 |
備注 |
1、投標人沒有正受到責令停業的行政處罰或正處于財務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 2、投標人沒有正受到取消投標資格的行政處罰。 3、投標人在2013~現在未因發生過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或質量事故、或重大合同糾紛被交通運輸部(原交通部)或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原交通廳)通報過。 4、投標人在2013~現在未因發生過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問題被交通運輸部(原交通部)或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原交通廳)通報過。 5、投標單位、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指機電總監理工程師)近10年內(若投標單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10年,則投標單位以成立之日為查詢起始時間即可,人員查詢須查詢近10年)不存在行賄犯罪記錄。 6、投標人沒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
|
注:投標人在投標文件正本中需附檢察機關出具的《檢查機關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原件(對于已開通“行賄犯罪檔案網上查詢平臺”的省份,投標人提供檢察機關網站下載打印的“查詢結果告知函”視為原件)。
五、監理標段評標辦法
內蒙古高路公司高速公路電子不停車(ETC)收費聯網
二期工程施工監理招標評標辦法
1.總則
1.1 為規范本工程施工監理評標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國家發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號令)、《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5年第24號)及《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發改價格[2007]670號)等有關規定,并結合本工程招標文件,制訂本評標辦法。
1.2 評標活動遵循公平、公正、科學、擇優的原則。
1.3 評標活動應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評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規定,不得和投標人串通,不得泄露與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不得索賄受賄,不得參加可能影響公正評標的任何活動。評標期間投標人不得干擾評標工作,不得采用行賄或其他不正當手段影響評標。
1.4 本項目評標采用雙信封形式的綜合評估法。
2.評標組織及職責
2.1 評標委員會組成
招標人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代表和從內蒙古自治區公路建設項目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取的評標專家共同組成,人數為5人及以上單數,其中評標專家人數不得少于總數的三分之二。評標委員會開始工作之前應由評標委員會推舉產生一名主任評標委員,負責協調、組織評標委員會成員開展評標工作。
2.2 評標委員會職責
(1)對投標文件進行初步評審、資格審查;
(2)確定評審需澄清、核實的內容;
(3)進行商務、技術和財務的詳細評審;
(4)綜合評分并推薦中標候選人;
(5)建議是否重新招標;
(6)完成書面評標報告提交招標人。
3.評審程序
3.1 評標準備
評標委員會開始評標工作之前,必須首先認真研讀招標文件;招標人應當向評標委員會提供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和評標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與數據,協助評標委員會了解和熟悉招標工程的如下內容:
(1)招標項目的工程規模、標準和工程特點;
(2)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辦法;
(3)招標文件規定的其他與評標有關的內容。
3.2 評審程序
(1)初步評審;
(2)資格審查;
(3)詳細評審;
(4)投標文件的澄清;(如需要)
(5)綜合評分;
(6)財務評審;
(7)推薦中標候選人;
(8)編寫評標報告。
4.初步評審
評標委員會將對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文件和技術建議書)進行初步評審。只有通過初步評審的投標文件才能進入下一階段評審。通過初步評審的主要條件: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內容和要求編制,字跡清晰可辨;
(2)投標文件(正本)按招標文件規定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逐頁簽署(封面、底頁、扉頁和目錄可不簽署)姓名(本頁正文已簽署的除外),未使用簽名章代替;投標書、投標書附錄、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授權書、自律承諾書以及招標文件規定其它應加蓋公章的證明材料還應逐頁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3)投標書、投標書附錄、自律承諾書簽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書的公證書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4)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形式、時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標保證金;
(5)按照招標文件規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公證書或授權書及公證書;
(6)監理服務期、工程質量目標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7)投標人未以他人名義投標、未與他人串通投標、未以行賄手段謀取中標,以及未弄虛作假;
(8)投標文件未附有招標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條件;
(9)投標文件簽署人字跡應與經公證的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授權委托書中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署字跡一致。
投標文件不符合以上條件之一的,屬于重大偏差,作為否決投標處理。
5.資格審查
評標委員會根據招標文件資格審查要求,對投標人的資質、業績、人員、試驗、檢測設備、財務能力、履約情況等進行評審,判定其是否滿足資格審查要求。
投標文件任一項條件不滿足招標文件資格審查要求的,作否決投標處理。
6.詳細評審
評標委員會對通過初步評審、資格審查的投標文件從合同條款、監理能力、管理水平及投標人以往監理業績及履約信譽等方面進行詳細評審,并對商務文件、技術建議書、財務建議書分別評審打分,滿分100分;技術、商務、財務分值分別為40分、50分、10分。
6.1 合同條款響應性評審
投標人通過合同條款響應性評審的主要條件:
(1)投標人應接受招標文件規定的風險劃分原則,未提出新的風險劃分辦法;
(2)投標人未增加招標人的責任范圍,或減少投標人義務;
(3)投標人未提出不同的計量、支付辦法;
(4)投標人未對合同糾紛、事故處理辦法提出異議;
(5)投標人對合同條款沒有重大偏離;
(6)滿足招標文件規定的其他實質性要求。
投標文件不符合以上條件之一的,屬于重大偏差,作為否決投標處理。
6.2 技術評審
技術評審主要內容和分值范圍如下:
(1)監理大綱(或監理方案)和措施 25分
(2)對本工程重點、難點分析 10分
(3)對本工程的建議 5分
6.3 商務評審
主要內容和分值范圍如下:
(1)監理人員及機構設置 35分
(2)監理設施和設備 5分
(3)監理業績與信譽 10分
6.4 財務評審
在評標委員會完成對投標人的第一個信封(商務文件和技術建議書)的評審后,招標人組織對通過第一個信封評審的投標人進行第二個信封(財務建議書)進行開標,開標結束后,評標委員會對第二個信封進行評審。
(1)財務建議書按招標文件規定填寫,簽字、蓋章齊全,填報了投標價;
(2)投標人所報的監理服務費在招標人給定的投標控制價上限以內。
投標文件不符合以上條件之一的,屬于重大偏差,作為否決投標處理。
(1)投標人的投標總價一經開標宣布,無論何種原因,不準改變。
(2)評標過程中不再進行算術性修正。合同簽訂前,在投標人的投標總價不變(投標人須知另有規定的情形除外)的前提下,招標人將對中標人的財務建議書進行詳細審查,修正其運算上的細微差錯,并將此調整結果通知投標人進行書面確認。如果投標人拒絕確認,招標人將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沒收其投標擔保。
通過財務評審的報價為有效報價。評標基準價等于所有有效報價的算術平均值。
當投標人報價等于評標基準價時得滿分,每高于評標基準價一個百分點扣0.2分,每低于評標基準價一個百分點扣0.1分,中間值按比例內插,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 中:F1——投標人財務得分;
F——財務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權重,F=10;
D1——投標人的投標報價;
D——評標基準價。
若D1≥D,則E=0.2;若D1<D,則E=0.1。財務得分最低為0分。
7.投標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辦法規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標文件存在的其他問題應視為細微偏差。為了有助于投標文件的審查、評價和比較,招標人可書面通知投標人澄清或說明其投標文件中不明確的內容。對此投標人不得拒絕,否則,作否決投標處理,并沒收投標保證金。
(2)有關澄清、說明的要求和回答均以書面形式進行,但招標人和投標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變招標文件或投標文件實質內容的要求。投標人的書面澄清或說明屬于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3)招標人不接受投標人對投標文件的主動澄清和說明。
8.綜合得分
各投標人的綜合得分等于技術評分、商務評分與財務評分之和。
9.推薦中標候選人
((1)評標委員會將按綜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順序,依次推薦前3名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推薦得分最高的投標人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得分排名第二的為第二中標候選人,得分排名第三的為第三中標候選人。在同一標段中,當綜合得分相等時,以技術評分高的優先;當綜合得分與技術評分均相等時,以報價低的優先;當綜合得分、技術評分、投標報價均相等時,由評標委員會綜合考慮后擇優確定排名順序。第一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能按招標文件規定提交合格履約擔保的,招標人可以確定排名第二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依此類推,或重新招標。
(2)在評審過程中,如通過第一信封商務文件及技術建議書評審的投標人在3個以上的,評標委員會應當進行第二信封財務建設書評審;在對第二信封財務建議書進行評審后,有效投標不足3個使得投標明顯缺乏競爭的,可以否決全部投標。未否決全部投標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在評標報告中闡明理由并推薦中標候選人。如通過第一信封商務文件及技術建議書評審的投標人少于3個的,評標委員會可以否決全部投標;未否決全部投標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在評標報告中闡明理由,并進行第二信封財務建議書評審,但評標委員會在進行第二信封財務建議書評審時仍有權否決全部投標;評標委員會未在第二信封財務建議書評審時否決全部投標的,應當在評標報告中闡明理由并推薦中標候選人。
10.評標報告
評標委員會審定評標結果后,向招標人提交書面報告。評標報告應如實記載下列內容:
(一)招標項目基本情況;
(二)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
(三)監督人員名單;
(四)開標記錄;
(五)符合要求的投標人名單;
(六)否決的投標人名單以及否決理由;
(七)串通投標情形的評審情況說明;
(八)評分情況;
(九)經評審的投標人排序;
(十)中標候選人名單;
(十一)澄清、說明事項紀要;
(十二)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十三)評標附表。
技術、商務評分細則
(一) 商務評審,50分
1、監理人員及機構設置(滿分35分);
(1)機電總監理工程師 (滿分35分)
a. 滿足強制性履約標準的,得21分;
b. 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的加7分;
c. 曾在類似崗位監理過類似項目1個以上的,每增加一個監理工作項目加7分,最多加7分。
2、監理設施和設備(滿分5分):
滿足強制性履約標準的,得5分。
3、監理業績與信譽(滿分10分);
a.滿足強制性履約標準的,得6分;
b.近5年內,完成監理任務比強制性履約標準每增加1項加2分,最多加4分。
(二) 技術評審,40分
1、監理大綱和措施(滿分25分)
根據技術建議書論述的合理性、可行性酌情給分。本項分值分配如下:
(1)監理項目概述、監理工作范圍(2分)
(2)工程質量監理的內容與方法(4分)
a.質量監理方面的獨到見解和具體行之有效的措施;
b.質量控制的內容和方法論述;
c.對可能的質量問題所采取的對策和預控方法;
質量監理方案如有重要問題遺漏或論述錯誤的每項可酌情扣分,本項扣分最多不超過1.6分。
(3)工程進度監理的內容與管理方法和措施(3分)
(4)工程計量與支付監理的內容與方法(3分)
工程計量與支付監理方面的具體管理方法和措施。工程計量與支付的準確性,避免濫用職權、不合格工程亦支付、重復計量、超前支付、超量支付的措施。
(5)合同管理的內容與方法(3分)
對可能出現的各種合同管理問題,提出具體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及措施,避免重大工程變更、索賠事件的發生,確保發包人的利益不受損害。
(6)組織協調的內容與方法(2分)
(7)環境保護監理的內容與方法(2分)
(8)施工安全監理方法和保證措施(2分)
(9)適用于本項目的具體的旁站監理方案(2分)
(10)應付突發事件的處理方法和措施(2分)
2、本工程重點、難點分析及對策(10分)
從質量、安全、環保、費用、進度監理五方面對實施過程中的難點進行分析并提出相應對策(每項各1.2~2分)。
3、對本工程的建議(5分)
投標人根據多年行業管理經驗、監理實踐,結合本項目的實際情況,就管理模式、工程質量、進度、投資控制等方面(但不限于這些方面)向發包人提出合理的建議。
[1] 如本項目招標采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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